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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ubb安達 安心守護 | 20 年付
( 女性, 非吸煙 )
35歲投保, US$10萬保額
​每年保費
US$
2,861
合計 50% 保費折扣 (首 2 年)
保障簡介 :

還原保額 : 還原有效期可至 100 歲

多重賠償 : 保障至 100 歲


•保障涵蓋由未獲發現的先天情況引起的疾病


(產品版本 2025年 4月)

還原保額功能
危疾升級保障
​保證賠償槓桿(倍) (vs 最高值)
  * 賠償槓桿計算 : 保證賠償(總計) / 累計已付保費 (數值越高越好)
promo-bgd.png
合計 50% 保費折扣
第一年 : 25%; 第二年 : 25%
至 3 月 31 日
詳細模擬賠償測試
( 假設 :                                                     )
35歲投保, US$10萬保額
假設在 36 歲時, 不幸確診乳房原位癌, 經手術後康復。
但在 38 歲時確診乳癌, 接受切除手術後恢復健康。
到了 50 歲, 乳癌復發, 再次進行手術並接受積極治療, 最終在 56 歲時戰勝癌症。
假設在 36 歲時, 不幸確診乳房原位癌, 經手術後康復。
但在 38 歲時確診乳癌, 接受切除手術後恢復健康。
到了 50 歲, 乳癌復發, 再次進行手術並接受積極治療, 最終在 56 歲時戰勝癌症。
累計賠償 (保證部份) (US$)
$380,000
總付保費 (US$)
$8,583
賠償槓桿 (倍)
44.3x
假設在 49 歲時不幸確診乳癌, 並且病情持續。
到了 56 歲, 癌症擴散至肺部。
最終, 於 60 歲時不幸離世。
累計賠償 (保證部份) (US$)
$400,000
總付保費 (US$)
$40,054
賠償槓桿 (倍)
10.0x
假設在 49 歲時��不幸確診乳癌, 並且病情持續。
到了 56 歲, 癌症擴散至肺部。
最終, 於 60 歲時不幸離世。
假設在 53 歲時不幸確診子宮頸原位癌, 經治療後康復。
然而, 在 61 歲時患上大腸癌, 可幸手術後再次康復。
到了 67 歲, 大腸癌不幸復發, 經過手術和積極治療, 最終在 71 歲時完全康復。
假設在 53 歲時不幸確診子宮頸原位癌, 經治療後康復。
然而, 在 61 歲時患上大腸癌, 可幸手術後再次康復。
到了 67 歲, 大腸癌不幸復發, 經過手術和積極治療, 最終在 71 歲時完全康復。
累計賠償 (保證部份) (US$)
$330,000
總付保費 (US$)
$57,220
賠償槓桿 (倍)
5.8x
假設在 72 歲時被診斷為中度認知障礙症,
隨後於 83 歲確診為嚴重認知障礙症。
最終於 93 歲離世。
假設在 72 歲時被診斷為中度認知障礙症,
隨後於 83 歲確診為嚴重認知障礙症。
最終於 93 歲離世。
累計賠償 (保證部份) (US$)
$130,000
總付保費 (US$)
$57,220
賠償槓桿 (倍)
2.3x
假設在 68 歲時罹患乳癌, 經手術治療後康復。
於 73 歲時乳癌復發並持續一段時間, 但在積極治療下於 76 歲再次康復。
隨後在 84 歲, 確診患有嚴重認知障礙症, 最終於 89 歲離世。
累計賠償 (保證部份) (US$)
$200,000
總付保費 (US$)
$57,220
賠償槓桿 (倍)
3.5x
假設在 68 歲時罹患乳癌, 經手術治療後康復。
於 73 歲時乳癌復發並持續一段時間, 但在積極治療下於 76 歲再次康復。
隨後在 84 歲, 確診患有嚴重認知障礙症, 最終於 89 歲離世。
假設在 55 歲時因心血管問題需要接受冠狀動脈成形術 (俗稱「通波仔」)。
之後雖然健康情況穩定, 但在 75 歲時仍不幸罹患急性心肌梗塞。
假設在 55 歲時因心血管問題需要接受冠狀動脈成形術 (俗稱「通波仔」)。
之後雖然健康情況穩定, 但在 75 歲時仍不幸罹患急性心肌梗塞。
累計賠償 (保證部份) (US$)
$130,000
總付保費 (US$)
$57,220
賠償槓桿 (倍)
2.3x
假設在 66 歲時首次罹患急性心肌梗塞。
之後, 在 82 歲時再次經歷急性心肌梗塞,
並於 84 歲時被確診罹患中風。
累計賠償 (保證部份) (US$)
$300,000
總付保費 (US$)
$57,220
賠償槓桿 (倍)
5.2x
假設在 66 歲時首次罹患急性心肌梗塞。
之後, 在 82 歲時再次經歷急性心肌梗塞,
並於 84 歲時被確診罹患中風。
假設在 63 歲時因心血管問題接受冠狀動脈成形術(俗稱「通波仔」)。
之後於 68 歲確診急性心肌梗塞,
最終在 73 歲時被診斷為中風。
假設在 63 歲時因心血管問題接受冠狀動脈成形術(俗稱「通波仔」)。
之後於 68 歲確診急性心肌梗塞,
最終在 73 歲時被診斷為中風。
累計賠償 (保證部份) (US$)
$230,000
總付保費 (US$)
$57,220
賠償槓桿 (倍)
4.0x
保障規格一覽
計劃類別 :
終身危疾保障 (儲蓄型)
- 多重賠償 (部份危疾)
受保病症 :
早期疾病 / 危疾保障 : 61 / 65 項
疾病等候期 :
60 日
危疾升級保障 :
首 10 年 +50%
多重賠償 :
高達保額 400%
每次賠償保額 100%
各危疾賠償次數合併計算



保障範圍 :
癌症、心臟病發作、中風

(至 100 歲)
腫瘤相關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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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性腫瘤切除

-

癌前病變

-

原位癌

每次預支保額 30%

限 2 次

包括 13 個指定器官

額外賠償 (癌症)
hp_ciExtra.png
-
癌症多重賠償

高達 4 次

持續 / 復發等候期 : 3 年

新症等候期 : 3 年

癌症現金支援
hp_cancerCash.png

-

血管相關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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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波仔手術

每次預支保額 30%

限 2 次

搭橋手術

每次預支保額 30%

限 2 次

額外賠償 (心臟疾病)
hp_ciExtra.png
-

心臟病多重賠償

高達 4 次

賠償等候期: 1 年 

限新症

心臟病現金支援

-


認知障礙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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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危疾階段 - 額外賠償
hp_ciExtra.png
-

多重賠償階段 - 持續保障
hp_alz.png

-

​現金支援 (額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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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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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個人化保障方案
模擬賠償假設 :
  1. 應繳保費已按時及全數繳付。
  2. 基本保障額在保障年期內維持不變, 並且未有進行保單貸款
  3. 各模擬賠償情景的賠償金額並未包括任何非保證紅利
  4. 在計劃賠付早期疾病後, 假設每年保費仍維持不變
  5. 為方便說明,假設各情景中的疾病皆為受保疾病並符合索償條件 ; 以及保單持有人、投保人及受保人均為同一人
以上資訊只供一般教育、分享和參考用途;不應被視為對任何保險、金融或投資產品提供推廣、建議、邀請或招攬,更不足以構成任何購買產品的依據。閣下在作出任何購買保險產品決定前,應以保險公司提供的資料為準,及/或尋求持牌保險中介人的獨立和專業意見,並根據自行研究和需求作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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