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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賠償槓桿(倍) (vs 最高值)
* 賠償槓桿計算 : 保證賠償(總計) / 累計已付保費 (數值越高越好)

20% 保費回贈 (首年)
至 12 月 31 日
詳細模擬賠償測試
( 假設 : )
30歲投保, US$10萬保額

假設在 36 歲時, 不幸確診乳房原位癌, 經手術後康復。
但在 38 歲時確診乳癌, 接受切除手術後恢復健康。
到了 50 歲, 乳癌復發, 再次進行手術並接受積極治療, 最終在 56 歲時戰勝癌症。
累計賠償 (保證部份) (US$)
$150,000
總付保費 (US$)
$15,841
賠償槓桿 (倍)
9.5x
假設在 49 歲時不幸確診乳癌, 並且病情持續。
到了 56 歲, 癌症擴散至肺部。
最終, 於 60 歲時不幸離世。
累計賠償 (保證部份) (US$)
$100,000
總付保費 (US$)
$42,997
賠償槓桿 (倍)
2.3x


假設在 53 歲時不幸確診子宮頸原位癌, 經治療後康復。
然而, 在 61 歲時患上大腸癌, 可幸手術後再次康復。
到了 67 歲, 大腸癌不幸復發, 經過手術和積極治療, 最終在 71 歲時完全康復。
累計賠償 (保證部份) (US$)
$100,000
總付保費 (US$)
$45,260
賠償槓桿 (倍)
2.2x

假設在 55 歲時因心血管問題需要接受冠狀動脈成形術 (俗稱「通波仔」)。
之後雖然健康情況穩定, 但在 75 歲時仍不幸罹患急性心肌梗塞。
累計賠償 (保證部份) (US$)
$100,000
總付保費 (US$)
$45,260
賠償槓桿 (倍)
2.2x
假設在 66 歲時首次罹患急性心肌梗塞。
之後, 在 82 歲時再次經歷急性心肌梗塞,
並於 84 歲時被確診罹患中風。
累計賠償 (保證部份) (US$)
$100,000
總付保費 (US$)
$45,260
賠償槓桿 (倍)
2.2x


假設在 63 歲時因心血管問題接受冠狀動脈成形術(俗稱「通波仔」)。
之後於 68 歲確診急性心肌梗塞,
最終在 73 歲時被診斷為中風。
累計賠償 (保證部份) (US$)
$100,000
總付保費 (US$)
$45,260
賠償槓桿 (倍)
2.2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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