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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XA安盛 愛唯守 (升級版) | 20 年付
( 男性, 非吸煙 )
30歲投保, US$10萬保額
​每年保費
US$
3,587
3 個月保費回贈 (首年)
保障簡介 :

大腸息肉及乳房癌前病變 : 預支賠償 5%

早期癌症 : 保障所有器官原位癌 (皮膚除外)

危疾賠償 : 其中一項包括 59 種複雜手術

癌症現金支援 : "每月領取"模式下支援可高達 500%

嚴重認知障礙症 : 對首次確診提供持續保障至 85 歲

認知障礙症現金支援 : 每年提供 12% (至身故)

危疾升級保障
認知障礙症 - 持續保障
癌症現金支援 (配套)
認知障礙症 - 現金支援
​保證賠償槓桿(倍) (vs 最高值)
  * 賠償槓桿計算 : 保證賠償(總計) / 累計已付保費 (數值越高越好)
promo-bgd.png
基本優惠 : 3 個月保費回贈 (首年)
成功投保智尊守慧醫療保障計劃 : 額外高達 2 個月保費回贈
至 10 月 31日
詳細模擬賠償測試
( 假設 :                                                     )
30歲投保, US$10萬保額
假設在 48 歲時被診斷出患有大腸原位癌, 在接受手術後順利康復。
然而在 51 歲時, 大腸癌復發且病情持續。
經過積極治療後, 終於在 55 歲時痊癒。
假設在 48 歲時被診斷出患有大腸原位癌, 在接受手術後順利康復。
然而在 51 歲時, 大腸癌復發且病情持續。
經過積極治療後, 終於在 55 歲時痊癒。
累計賠償 (保證部份) (US$)
$280,000
總付保費 (US$)
$71,740
賠償槓桿 (倍)
3.9x
假設在 50 歲時被診斷出患有肺癌, 隨後病情持續。
在 54 歲時, 癌細胞進一步擴散至肝臟, 導致病情惡化。
最終, 在 56 歲時不幸離世。
累計賠償 (保證部份) (US$)
$400,000
總付保費 (US$)
$71,740
賠償槓桿 (倍)
5.6x
假設在 50 歲時被診斷出患有肺癌, 隨後病情持續。
在 54 歲時, 癌細胞進一步擴散至肝臟, 導致病情惡化。
最終, 在 56 歲時不幸離世。
假設於 60 歲時被診斷患有肺癌, 經過治療後在 63 歲時康復。
到了 72 歲, 再次被診斷出患有前列腺癌。
經歷 3 年積極治療後, 在 75 歲時成功康復。
假設於 60 歲時被診斷患有肺癌, 經過治療後在 63 歲時康復。
到了 72 歲, 再次被診斷出患有前列腺癌。
經歷 3 年積極治療後, 在 75 歲時成功康復。
累計賠償 (保證部份) (US$)
$400,000
總付保費 (US$)
$71,740
賠償槓桿 (倍)
5.6x
假設在 76 歲時被診斷為中度認知障礙症,
隨後於 81 歲確診為嚴重認知障礙症。
最終於 86 歲離世。
假設在 76 歲時被診斷為中度認知障礙症,
隨後於 81 歲確診為嚴重認知障礙症。
最終於 86 歲離世。
累計賠償 (保證部份) (US$)
$148,000
總付保費 (US$)
$71,740
賠償槓桿 (倍)
2.1x
假設在 70 歲時罹患肺癌, 經手術及積極治療後於 72 歲康復。
隨後, 於 84 歲被診斷患有嚴重認知障礙症。
最終於 90 歲離世。
累計賠償 (保證部份) (US$)
$320,000
總付保費 (US$)
$71,740
賠償槓桿 (倍)
4.5x
假設在 70 歲時罹患肺癌, 經手術及積極治療後於 72 歲康復。
隨後, 於 84 歲被診斷患有嚴重認知障礙症。
最終於 90 歲離世。
假設在 48 歲時因心血管問題接受了冠狀動脈成形術(俗稱「通波仔」)。
然而在 65 歲時, 不幸罹患急性心肌梗塞。
假設在 48 歲時因心血管問題接受了冠狀動脈成形術(俗稱「通波仔」)。
然而在 65 歲時, 不幸罹患急性心肌梗塞。
累計賠償 (保證部份) (US$)
$100,000
總付保費 (US$)
$71,740
賠償槓桿 (倍)
1.4x
假設在 47 歲時首次確診急性心肌梗塞。
不幸地在 54 歲時, 再次罹患急性心肌梗塞。
到了 75 歲又遭遇中風,健康狀況面臨更大的挑戰。
累計賠償 (保證部份) (US$)
$355,000
總付保費 (US$)
$60,979
賠償槓桿 (倍)
5.8x
假設在 47 歲時首次確診急性心肌梗塞。
不幸地在 54 歲時, 再次罹患急性心肌梗塞。
到了 75 歲又遭遇中風,健康狀況面臨更大的挑戰。
假設在 55 歲時因心血管問題接受了冠狀動脈�成形術(俗稱「通波仔」)。
之後在 70 歲時罹患急性心肌梗塞,並於 74 歲時再次心臟病發作。
到了 79 歲又不幸遭遇中風, 健康情況持續惡化。
假設在 55 歲時因心血管問題接受了冠狀動脈成形術(俗稱「通波仔」)。
之後在 70 歲時罹患急性心肌梗塞,並於 74 歲時再次心臟病發作。
到了 79 歲又不幸遭遇中風, 健康情況持續惡化。
累計賠償 (保證部份) (US$)
$355,000
總付保費 (US$)
$71,740
賠償槓桿 (倍)
4.9x
保障規格一覽
計劃類別 :
終身危疾保障 (儲蓄型)
- 多重賠償
受保病症 :
早期疾病 / 危疾保障 : 57 / 63 項
疾病等候期 :
60 日
危疾升級保障 :
首 10 年 +50%
多重賠償 :
高達保額 1200%
癌症 : 500% ; 心臟病、中風 : 400%
其他受保危疾 : 200%
包括於首次危疾賠償
(每次賠償保額 100%)
認知障礙症 : 100%
保障範圍 :
癌症、心臟病發作、中風
認知障礙症、柏金遜症、其他受保危疾
(至 85 歲)
腫瘤相關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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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性腫瘤切除

-

癌前病變

乳房癌前病變 : 預支保額 5%

原位癌

每次預支保額 20%

限 2 次

包括所有器官 (皮膚除外)

額外賠償 (癌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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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癌症多重賠償

高達 5 次

持續 / 復發等候期 : 3 年

新症等候期 : 1 年

另可選擇以 "每月領取" 方式取代

癌症現金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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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保額 5% (最多 100 個月)

癌症賠償 1 年後,可選擇 "每月領取" 模式取代癌症多次賠償保障

須每 6 個月提供由專科醫生編寫的合資格癌症治療報告

隨後癌症索償不設等候期

(另有晚期癌症支援)

血管相關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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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波仔手術

每次預支保額 20%

限 2 次

搭橋手術

預支保額 20%

限 1 次

額外賠償 (心臟疾病)
hp_ciExtra.png
-

心臟病多重賠償

各高達 2 次

賠償等候期: 1 年 

限新症

心臟病現金支援

每月保額 5% (限中風)

長達 11 個月

危疾賠償 30 日後每月發放

認知障礙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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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危疾階段 - 額外賠償
hp_ciExtra.png
-

多重賠償階段 - 持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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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保障至 85 歲

限首次確診

​現金支援 (額外)
hp_alzCash_edited.png

每年 12% (至身故)

獲危疾賠償 1 年後開始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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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個人化保障方案
模擬賠償假設 :
  1. 應繳保費已按時及全數繳付。
  2. 基本保障額在保障年期內維持不變, 並且未有進行保單貸款
  3. 各模擬賠償情景的賠償金額並未包括任何非保證紅利
  4. 在計劃賠付早期疾病後, 假設每年保費仍維持不變
  5. 為方便說明,假設各情景中的疾病皆為受保疾病並符合索償條件 ; 以及保單持有人、投保人及受保人均為同一人
以上資訊只供一般教育、分享和參考用途;不應被視為對任何保險、金融或投資產品提供推廣、建議、邀請或招攬,更不足以構成任何購買產品的依據。閣下在作出任何購買保險產品決定前,應以保險公司提供的資料為準,及/或尋求持牌保險中介人的獨立和專業意見,並根據自行研究和需求作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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